(公告)109-2取消現場註冊作業說明

一、學生於原註冊日(2月22日)前完成學雜費繳交及選課清單符合最低應修學分數,即視同已註冊。

二、人工加退選:加退選單請最晚於2月26日前給授課老師簽名後繳交至系辦(理學213室)。(選課問題:可來電詢問:03-2653301李秋月助理)

三、租賃地址、手機等資料異動,請洽劉明珠系教官(維澈301)辦理。

四、學雜費減免、就學貸款事宜,郵寄或親自送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(維澈301)辦理 。

五、以上事項將另行公告於本校首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