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教育部辦理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」及附件。


有意申請者,請於113年2月6日前,填寫校內初審申請表,連同相關附件,經單位主管推薦及院長簽核後,送研發處辦理。

因每校至多推薦5名,若超過5名提出申請,將經相關會議審議。

經核定推薦之同學,請務必於112年2月16日前將「中原大學國際合作暨學術補助處理單」,連同正式參加甄選應繳文件,經單位主管及院長簽核後送研發處辦理,以利彙整後備函送教育部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