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3日止受理內政部研發替代役114年度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

說明:
一、依據114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(附件1)辦理。
二、大學校院之研發替代役役男以申請「博士後研究」之役男為原則。
三、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役期為3年,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役體位之役男其役期為1年6個月。
四、申請條件:教師須確保有3年之研究計畫,以聘任役男並支付其薪資及相關費用。
五、有意申請114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之教師,請於旨揭截止日前,填寫研究計畫處理單(附件2)、計畫書(附件3)及研發證明文件並連同電子檔1份,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彙辦,以利資料登錄上傳後備函向內政部申請。
六、檢附「研究發展、研發人力及研發經費定義」(附件4)、「制度遵循承諾書」(附件5)及「研發成果證明文件」(附件6)各1份,俾供參考。